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国庆节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平安。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部门)应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三、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提请大家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
四、各院务必在放假前摸清学生拟留校或外出等情况。
五、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公寓用火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出,防止学生公寓火灾、盗窃等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值守和信息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安全值班制度,并将值班安排报保卫处备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重要情况、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七、全校教职工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教育家属子女,尊重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发现紧急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校园110值班电话:87588906(关山校区)、87459110(鲁巷校区)。
保卫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