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为做好我校户籍管理,经与辖区公安机关联系,定于近期来校集中办理武汉市身份证、居住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身份证:
2011级新生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学生(本人),持有保卫处证明到辖区公安机办理身份证。
二、办理居住证:
1、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寸免冠登记照前往关山校区警务室登记办理。
2、时间:2012年3月,本月内完成,过期不再办理
(上午9:30——11:30 下午2:30——16:30)。
3、地点:关山校区警务室。
联系人:蔡晓彦 13035148015
刘绣萍 18986168573
保卫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