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原件);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