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作者:时间:2019-09-16点击数:

“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名称

“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审批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

承办人

 

联系方式

 

/书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落户通知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条件

办理

 

1、申请人为市政府相关部门连续2年确认的四上企业(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

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3、单位连续缴纳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

4四上企业在新城区申请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四上企业在开发区申请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5、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高管职务任职文件等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在汉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77号市民之家B12窗口     

监督电话:85399110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whhom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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