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父母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